发展党员工作过程
1、要求入党的同学应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党支部负责人应与申请入党人进行
谈话,予以鼓励和教育。
2、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了解的基本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定期考察,考察情况要填入考察登记表。
4、经过培养考察一年后,选拔重点发展对象上党校学习。
5、经过长期的培养考察并在党校教育结业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发展数由团支部民主推荐发
展对象。
6、根据党支部的培养考察情况和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党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报总支审批
后,进行公示。
7、 对拟发展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面貌进行调查。
8、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党章,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的
态度,端正入党动机,指出努力方向。
9、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入党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拟发展对象个人约请介绍人。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对象应在党支部的指导下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11、经支委会审查认为发展对象有关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其
程序为:①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表现和态度及需要说明的问题;②介绍人介绍入
党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③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④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讨论;
⑤支委会应及时规范地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将填好的志愿表政审、培养考察等材料及时报党
总支审批。
12、党总支依据党委的授权在审批党员前派总支委员同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在谈话前,
要对支部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
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
党的基础知识了解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汇报谈话情况。
13、党总支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材料三个月内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坚持集
体讨论,表决的方式决定。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
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4、党支部接到通知后应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编入党组织和其它党员一样开展活动。
15、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其程序为:①唱国际歌;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③
新党员宣誓;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⑤党员代表讲话;⑥新党员代表表示决心。
1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
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总支,党总支依据党委的授权及时审批并通知报批党
支部。
17、预备党员转正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
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中。
另外,对于考察不合格,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一定错误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
织审批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期满,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作出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或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注意: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所作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会议实到人数超过应
到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