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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数计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量:

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26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副书记

成  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各系主任 各相关班级辅导员

秘  书:本科教学秘书

二、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地方定向培养免费公费师范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公共选修课和大学体育除外);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35%以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照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

1.违反法规校纪,在个人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

2.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公选课除外)正考有不及格科目。

3.在外校借读学生。

三、综合考核成绩实施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大学体育除外,满分为90分) +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10分)。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5×90。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各项成果认定分数累计值÷最高认定分数累计值)×10。

各项成果量化计算方法按照《数计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试行)》认定。

四、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和奖励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推荐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推免条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计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按照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分专业对推免生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谈话,将最终结果上报。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分免推生和硕师计划两类,确定排名时不分类。依次从高到低,按照免推生、硕师计划生依次推荐。

(三)学校复审、公示

教务处对各学院(单位)推荐人员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和《“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并完成后续网上申报、签约等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文件,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和成绩表。

2.对于申请表中的每一个项目,需提供原件,如有涉及老师的项目,需要老师进行说明并进行签字确认。

3.对于申请表中涉及的项目,除了提供原件外,需要把原件的扫描件进行汇总,以学生单位汇总成一个单独文件,并做一个相应的目录,作为申请表的支撑材料。

4.申请者同时需要填写数计学院推免生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

5.按要求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数计学院

                                                                                2025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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