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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2026-1学期降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05 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组长:马乐荣

副组长:许淳 刘瑶

成员:李富星 李向有 丁苍峰婵婵 郭杉 田原

秘书:张珂

作职责:具体负责转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及后续相关工作。

(二)监督小组

委书记:郭永平

教学督导:李竹林、小静

作职责:对转专业各环节进行监督

二、基本条件

转专业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院转出条件

1.各专业转出指标数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

2.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出学校规定最大指标数时,按照学生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排名确定转出名单;

3.学生转出须满足拟转入学院公布的接收条件;

4.有已转专业、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情况的学生不能转出。

四、学院转入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符合《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身心健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2.转入数学类专业需具备较好的数学素养和潜质,转入计算机类专业需具备较扎实的数学基础和实践动手能力。

3.第一学期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对于不满足此条件者将退回原专业。

4.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学生第一期的综合平均成绩(除共课、公选外)第二部分由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于60分才有转入资格。

5.面试环节由相关专业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6.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招收计划内择优录取,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其中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考核最终成绩=综合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转出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601办公室。请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填写不实,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全院。

2.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对转出学生情况予以评估,并于规定时间完成转出审批。

3.名单上报学校教务

六、转入流程

1.学院根据教务处发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名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转专业面试;

3.拟接受转入名单公示;

4.名单上报学校。

七、接收计划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专业自然班人数控制在60人之内,2025年9月份数计学院接收降专业计划如下表。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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