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组长:马乐荣
副组长:许淳 刘瑶
成员:李富星 李向有 丁苍峰 郭婵婵 郭杉 田原
秘书:张珂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转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及后续相关工作。
(二)监督小组
党委书记:郭永平
教学督导:李竹林、惠小静
工作职责:对转专业各环节进行监督
二、基本条件
转专业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院转出条件
1.各专业转出指标数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
2.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出学校规定最大指标数时,按照学生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排名确定转出名单;
3.学生转出须满足拟转入学院公布的接收条件;
4.有已转专业、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情况的学生不能转出。
四、学院转入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符合《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号)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身心健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2.转入数学类专业需具备较好的数学素养和潜质,转入计算机类专业需具备较扎实的数学基础和实践动手能力。
3.第一学期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对于不满足此条件者将退回原专业。
4.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学生第一学期的综合平均成绩(除公共课、公选课外),第二部分由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于60分才有转入资格。
5.面试环节由相关专业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6.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招收计划内择优录取,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其中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考核最终成绩=综合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转出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601办公室。请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填写不实,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全院。
2.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对转出学生情况予以评估,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出审批。
3.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转入流程
1.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名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转专业面试;
3.拟接受转入名单公示;
4.名单上报学校。
七、接收计划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专业自然班人数控制在60人之内,2025年9月份数计学院接收降级转专业计划如下表。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