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学校《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延大党办发〔201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师加强和改进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院教师晋升职称评审推荐暂行办法》、重申《延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重申《延安大学关于调课、停课、调换任课教师的规定》等制度规范,并经学院2018年12月5日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附件2:《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师加强和改进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附件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院教师晋升职称评审推荐暂行办法》;
附件5:重申《延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6:重申《延安大学关于调课、停课、调换任课教师的规定》;
附件7:《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员管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