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本科生学业跟踪与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学业跟踪是对学生个体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业情况进行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学生能够在学业结束时达到毕业要求。根据《延安大学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大发【2019】56号)、关于印发《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通知(延大教发【2017】76号)和关于印发《数计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延大数计发【2021】07号)精神,结合数计学院工程教育认证和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切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贯彻落实到教学的全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业跟踪流程和参与角色
学业跟踪分为教学环节学业跟踪和学业诊断跟踪两个层面。
教学环节学业跟踪主要是针对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专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性学业跟踪,跟踪要覆盖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阶段,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学生能够在课程结束时达成课程目标。
学业诊断跟踪,主要依据《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按《延安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学生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累计未取得 10 学分者给予学业警告;学生第一学年课程考核累计未取得 15 学分、或到第二学年累计未取得50学分、或到第三学年累计未取得 85 学分者,予以留级处理。累计学分以学年度为期进行审核,其中学年第二学期按初考取得学分审核,学年第一学期按补考后取得学分审核。创新教育学分纳入学分审核。留级学生,不合格课程必须随低年级重新学习并考核,已及格课程原则上不再重新学习。
学业跟踪的流程与参与角色如图1所示。
二、各教学环节学业跟踪机制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针对理论课程、课内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践(见习、实习)、教育技能训练、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研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7类教学环节,需按下表进行学业跟踪。
教学环节 |
跟踪内容 |
跟踪周期 |
跟踪方法 |
跟踪依据 |
学业困难对象 |
帮扶责任人 |
跟踪形成结果 |
理论课程 |
先修课程学生的成绩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
每学期课前 |
诊断性评估 |
先修课学业情况:课程成绩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名单和帮扶的内容 |
任课教师 |
平时作业 课内报告 单元测试或中期测试 学业跟踪报告表 课程考核成绩单 课程考试(考核)合理性审核表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 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
平时作业、 课内报告、 单元测试或过程性考核内容等 |
每学期课中 |
跟踪性评价 |
课堂表现 平时作业、 课内报告、 单元测试成绩 或期中考试成绩等 |
任课教师、 学习同伴或辅导员 |
期末考核 |
每学期课后 |
终结性评价 |
期末考试(考核)成绩、 学生个体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
学习同伴、辅导员或家长 |
课内实验 |
实验预习 代码验收 实验报告 |
每学期3-5 次 |
跟踪性评价 |
实验表现 实验代码 实验报告 上机考核等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名单和帮扶的内容 |
任课教师、 学习同伴或辅导员 |
实验报告 实验代码 实验考核成绩 其它包含到理论课程形成的结果文档中。 |
课程设计 |
日志报告 分析报告 设计报告 设计代码 设计成果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平时表现 日志报告 课程设计报告 程序代码 课程设计成果 答辩表现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任课教师、 组内同伴或辅导员 |
课程设计学业跟踪报告 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实施方案 日志报告 设计报告 设计成果(代码) 课程目标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表 课程设计成绩打分表 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课程设计总结 |
专业实践 |
专业见习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见习表现 见习日志 见习报告 见习成果 企业考核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企业指导教师、 校内带队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见习日志 系统代码 项目(工程)文档 见习成绩评定表 见习答辩PPT 见习总结 企业见习总结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专业实习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实习表现 实习日志 项目程序代码、 系统成果、 项目文档、 答辩表现等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企业指导教师、 校内带队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实习日志 系统代码+系统 项目(工程)文档 成绩评定表 实习答辩PPT 专业实习总结考核报告 专业实习可展示成果 企业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教育实践 |
教育见习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实习日志 教案设计 班级管理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校外指导教师、 校内带队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见习日志 见习教案 见习总结 见习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教育实习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 日志报告、 教案设计、 班级管理、 教学实践、 成果汇报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校外指导教师、 校内带队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实习笔记 课程教案 班级管理情况总结 实习总结 实习成果汇报教案+视频 实习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教育研习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 研习日志 研习主题 研习方法思路 研习成果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研习成果 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教师技能训练 |
四字训练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书法作品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作品 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数学表达能力训练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成果汇报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成果汇报 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课堂教学综合能力训练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教学设计、教学效果、日志报告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学业跟踪报告表 教学设计 教学视频 培训心得 成绩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班级管理与家校沟通 |
开课学期 |
表现性能力评价 |
日常表现、日志报告、成果汇报 |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
毕业论文(设计) |
选题 文献调研 开题报告 中期报告 同行评阅 导师评阅 答辩 |
开课学期 |
综合性能力评价 |
选题任务书 文献调研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答辩 中期检查 同行评阅记录 导师评阅记录 答辩表现 文献翻译 指导记录 |
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需要帮扶的学生和帮扶的内容 |
指导教师、 同伴 |
选题任务书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答辩PPT 开题报告成绩 中期汇报表 毕业论文(设计)文档 查重结果 系统(工程)代码(计算机类) 系统成果(计算机类) 同行评阅记录 导师评阅记录 指导记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
三、形成性评价形式与设计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观察和评价学生的学习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帮扶,帮助学生达成课程目标。
形成性评价包括诊断性评价和跟踪性评价,其中,诊断性评价是在上课前,为了解学生是否具有达到新教学目标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相关技能,以便确定课程学习内容的起点和进度。跟踪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日常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反映出的情感、态度、策略等方面的发展做出的评价,是基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持续观察、记录、反思而做出的发展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遵循科学性、启发性、多样性和综合性原则,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创新性思维,以启发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大胆创新题目为主。
形成性评价形式可以采用作业、测验、期中考试、专题讨论、学习笔记、设计、大作业、课程答辩、课程报告、课程论文、实践教学等为评价依据。
四、形成性评价要求
1.形成性评价覆盖的课程类型
计算机类专业:自然科学类、专业教育的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课、专业类课程、企业实训课。
数学类专业:学科基础、专业、数学教师教育类课程。
2.形成性评价所占课程成绩比例
形成性评价所占课程考核成绩比例如下表,具体参照课程大纲执行。
序号 |
课程类别 |
形成性评价比例 |
其它比例 |
1 |
理论类课程 |
20%-50% |
考试(考核)50%-80% |
2 |
有实验(实践)课程 |
20%-40% |
实验 20-40% 考试(考核)40% |
3.形成性评价材料要求
形成性评价过程材料作为平时考核材料,具体要求见数计学院课程档案归档要求。课程结束后,需要填写数计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学业跟踪报告表(附件1)。
五、参考文件条款
1.关于印发《延安大学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大发【2019】56号)30条中的第十七条
17.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清考,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2.关于印发《数计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延大数计发〔2021〕07号)
建立课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制度,确保教学过程能支撑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检查教学的过程记录,是否通过课程讲授、作业、提问、分组讨论、书面报告、实验、演示、测验、考试等多种方式实现对教学目标中知识、能力和素养的支持,引导课程教学从知识传授向基于知识运用的能力和素养培养。
3.关于印发《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通知(延大教发【2017】76号)
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规定,课程成绩由平时、期中、实验和期末考核四部分组成。平时成绩由学生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综合作业、小组合作学习、自主学习表现、期中课程抽考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给出,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50%. 平时成绩的评定要有明确的评定依据,有关依据和原始记录材料需要在各院系留档备查。实践操作要求高或实验占该课程比重较大的课程,依据课程情况,平时成绩可占20%,实践或实验可占40%;笔试成绩可占40%。
附件1: 关于印发《数计学院本科生学业跟踪与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数计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学业跟踪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