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数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及学院办学层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专业发展特点,促进本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保证专业的毕业要求能支撑培养目标,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机构及责任人
1. 评价机构及其人员组成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评价工作小组为专业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课程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等组成。
2. 人员分工
领导小组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总体负责,指导各专业工作组进行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专业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
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评价工作策划、人员安排及评价结果分析等,其他成员负责调查问卷的设计与统计、反馈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工作。
二、评价周期
每2-4年进行一次,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周期相同。
三、评价依据
评价工作基于整个评价周期内的如下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2. 通过走访或座谈,收集其它同类院校专家老师、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的反馈意见;
3. 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意见;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 培养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6.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
7. 系里提出毕业要求(指标点)草稿以及与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
四、评价方法
工作组在评价和修订毕业要求时,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调研实习单位等方式,参考教师、应届毕业生、实习单位、用人单位、中学数学骨干教师等意见,形成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业层面根据审议后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五、评价内容
牋 ?/span>专业毕业要求与认证标准毕业要求的覆盖情况、专业毕业要求的分解指标合理性、专业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达成的合理性。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馈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反馈。专业根据改进建议,进行整改,形成毕业要求初稿,作为后续制定课程体系的依据。
七、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流程与参与角色
按照数计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指导意见进行毕业要求修订,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修订过程如图 1 所示。
1. 专业负责人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指标点)草案,组织专业教师讨论迭代设计,开成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初稿。
2.?专业工作组,针对毕业要求设置问卷,并进行调研,座谈等。根据反馈结果,梳理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
3. 根据调研报告,对于不合理的毕业要求设置,再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讨论,形成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指标点)设置讨论稿、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
4.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邀请专家对专业提交的毕业要求设置和合理性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若有不合理的毕业要求设置,责成专业负责人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设置第一稿。
图1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流程与参与角色
本办法由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数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印发《延安大学数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