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质良好、积极上进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 崔林立
成员:崔林立 姜金平 刘瑶 高媛媛 马涛 韩浩亮 张慧钧 郑璐
问询及投诉:崔林立
二、 评选类别及范围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宿舍舍长,适合于二年级(包
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并颁发证书。
(2)、先进班集体,适合于二年级(包含二年级)以上本科专业班级。
(3)、国家奖学金,颁发证书,适合于二年级(包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4)、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合于二年级(包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5)、国家助学金,适合于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6)、单项奖学金,适合于二年级(包含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三、奖助学金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共设2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
(2)、先进班集体奖励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奖励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5000元。
(5)、国家助学金分为2个等级,特等3500元,一等2500元。
四、评选原则
(1)、取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能享受一种。
(3)、单项奖学金和奖学金不得重复申请。
(4)、小红帽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最低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3500元。对于一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特等标准的学生,统一纳入学院小红帽队伍,由学院分配任务。
(5)、大二、大三、大四特困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后,原分配给本班的助学金在本班内调整。
(6)、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为贫困生。
五、评选程序
(1)、国家奖学金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联评、院务会审定、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2)、先进班集体
班级申请、学院联评、院务会审定、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3)、优秀宿舍舍长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联评、院务会审定、公示、上报
学校。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审核、院务会决定、公示、上报
学校。
(5)、国家助学金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审核、院务会决定、公示、上报
学校。
六、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本年度学习成绩在本班或本专业排名第一,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四级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一定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本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要获得一定的奖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本年度学习成绩在本科学生中列30%名前;综合测评40%前。
4.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
6.生活俭朴,无非学习上网、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7.本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孤残学生、单亲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其他评选条件见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详细内容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
七、相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1.报送审批表格
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各学院必须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送审原始材料
①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②学生申请书;
③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④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
⑤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2.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①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②学生申请书;
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④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
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加盖教务处公章);
⑦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
3.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①各学院在组织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应有以下评选原始材料:
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书、家庭情况调查表(陕教贷[2010]4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陕教贷[2010]4号),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八、工作要求
(1)、各班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报责任辅导员刘瑶处。具体上报材料参看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内容。
(2)、先进班集体推荐材料和优秀宿舍舍长候选人材料报责任辅导员刘瑶处。先进班集体材料包括计算机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表、班级所有课程成绩汇总表和单行材料等。
(3)、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材料报责任辅导员刘瑶处。具体材料包括各推荐表、学生个人成绩单和电子版的汇总表。
(4)、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报责任辅导员刘瑶处,同时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9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助学金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